2022年河北省事业单位转岗办法 石家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年河北省事业单位转岗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要求:第一,岗位要求。事业单位允许三种岗位相互间转岗,但前提必须是有岗位空缺,也就是说,工勤岗要转管理岗,首先管理岗要有岗位出缺...

2022年河北省事业单位转岗办法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要求:

第一,岗位要求。事业单位允许三种岗位相互间转岗,但前提必须是有岗位空缺,也就是说,工勤岗要转管理岗,首先管理岗要有岗位出缺,才能聘用到岗。这是转岗的前置条件。

第二,年龄要求。工勤转管理,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内,男性可放宽到50周岁,超过50周岁,一般不允许转岗。

第三,学历要求。工勤人员转管理岗或专技岗,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学历不限定全日制,允许提供在职学历。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很多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考核要求。工勤人员要想转管理岗或专技岗,在近三到五个年度的年度考核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且很多要求其中一年要满足优秀等次。

第五,任职要求。工勤人员转管理十级职员,一般要求在初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转管理九级,要求在中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转管理八级,要求在高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转管理七级,要求在技师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

考虑到身份管理的问题,原则上工勤岗位人员不能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说工勤人员转岗一般只能转到单位中层以下岗位,而不能进入领导班子。工勤人员转岗后可以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在岗超过十年,可以按相应的岗位待遇办理退休。但转岗不转身份,工勤人员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也因此,工勤人员转岗后有三个不能:

第一,不能直接转干部。要转干部必须参加过渡考试,或者重新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第二,不能进行参公登记。进行参公登记的首要前提是必须具有干部身份。

第三,不能转公务员。连参公都不行,肯定无法直接转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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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家庄退休公务员医保政策

一、2022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一)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纳。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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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事业单位丧葬费2022年标准

答: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

如果是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根据移风易俗、节约办丧事的精神,治丧费开支按以下标准执行

1、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及其存放埋葬等费用开支,不分职务级别,每人按800元报销,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节余归家属。

2、直系亲属来事发地办理丧事的路费,原则上自理,自理确有困难的,经单位领导,由单位酌情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

一、补助对象

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二)母(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五)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无助学金、奖学金等经济来源的,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有助学金、奖学金等经济来源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核减补助标准或不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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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事业单位暖气费什么时候发

对于我们北方地区来说,每年的暖气费发放是大家都很期盼的一件事儿。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暖气费,应该已经在11月份计入工资里边了。只不过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平均到4个月的工资里边,也就是说21——22年冬季的暖气费,分别在2021年的11月份,12月份,2022年的1月份和2月份的工资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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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电动车规定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

(2021年9月18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净化石家庄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识,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石家庄市实际,现就加强石家庄市电动车规范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本决定所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符合GB17761-2018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符合GB24155-2020标准的机动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符合GB24155-2020标准的机动车。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二、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

三、电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驾驶、各行其道、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或者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的车辆;

(二)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马线骑行;

(三)醉酒驾驶;

(四)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

(五)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六)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之外停放车辆,占用盲道、人行道;

(七)在建筑物内共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八)其他影响安全驾驶、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成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工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协同共治。通过强化科技运用、创新管理模式等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提高电动车规范管理水平。

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本辖区内电动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日常规范管理等工作。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的通行秩序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车停放管理,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车有序停放。工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标准设计电动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电动车管理相关工作。

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动车的源头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依法对辖区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常态化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七、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对现有电动车辆实行综合治理、分类管理,通过设置过渡期、禁止或者限制通行、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措施,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有计划、分步骤地规划、建设电动车公共停车场地、配备充电设备。

八、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电动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相关信息数据全面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为规范管理电动车提供支撑。

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将电动车规范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范围,明确安全责任人,教育引导本单位人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快递、外卖等经营单位使用的电动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对所使用的电动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

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经营单位应当保持电动车车况良好,及时处理故障车辆;应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用户在设置规范的电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

沿街单位、商户应当负责门前责任区范围内电动车的有序停放,杜绝违规停车。

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应当率先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鼓励电动车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辆;倡导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电动车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电动车规范管理志愿服务。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履职保障,不断提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作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依法治理与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宣传普及电动车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管理的浓厚氛围。

十三、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成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畅通、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途径和渠道。

十四、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本决定有效实施。

十五、本决定所规定的内容,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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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惠大叔
    德惠大叔 2023年09月21日

    我是星智号的签约作者“德惠大叔”希望本篇文章《2022年河北省事业单位转岗办法 石家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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